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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五博**关于恶意诋毁的公告声明

收藏 2018-11-28

  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关于恶意诋毁的公告声明

  经过几日媒体跟踪调查,结果让人诧异,这些帖子发帖均出自一个网络团队,业内称之为“网络公关公司”,就是大家所说的“喷子”他们通过网络“一边倒”的架势,将“被黑文章”疯转,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以注水发帖来获取报酬;网络水军有专职和兼职之分;发的注水帖子以引起公愤为目的,看的人越多点击率越高谋取的报酬越高,因为*近有很多医院都遭受了污蔑,这些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个样,只是把医院名称和专家更改了。所以这些文章并不是患者写的,也更不是什么亲身经历。这样情况已经对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医院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已经报警。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提醒就医患者坚决抵制黑心骗子诈骗!不要被坑!

  一家医院好不好,患者的心里有杆秤,自有结论。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始建于2014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治疗胃肠疾病的现代化医院,是黑龙江省/市医保定点单位,省农合定点医院,消化道疾病指定诊疗康复基地,服务以患者为上的、靠实力赢得百姓众多的口碑的专业胃肠医院。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注重一个信念:“不做锦上添花之花,只做雪中送炭之炭”。

  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一直坚持“病人至上”的服务宗旨,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解病人之所难,分病人之所忧,一切方便病人;树立“尊重、理解、关爱”的服务理念,微笑服务在脸上,文明用语在嘴上,勤奋工作在手上;倡导“求实、诚信、拼搏、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做好从接诊到治疗完毕全过程、全方位的保障服务;认真贯彻《药品管理办法》,不购入和使用假药,不开“搭车药”,不做“搭车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仅限于收费处和挂号处,其它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病人或陪伴人员的钱物;弘扬崇高医德,视病人为亲人,坚决制止推诿扯皮及“吃、拿、卡、要”等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倡导“VIP一站式”的绿色护理,创建“无烟输液室”,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对病人认真负责、耐心、诚恳,细心诊治,消除思想包袱,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便使病人早日康复;实行配卡上岗、药价公开等公示制度,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塑造专业医院服务品牌。医院精神崇尚科学、勇于实践、讲求实效。很多病员康复后都对我院一致好评,是百姓都放心的医院,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的实力是大家都认可,并且口口相传的。

  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在此郑重声明:自建院以来,用心服务患者,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各种手术方式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治疗方法得到不断进步,医疗水平得到有力的提升。为了让患者在*合理的价格内接受到*好的医疗服务,我们还提醒患者带上医保卡来以方便刷卡报销,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这些贴心服务已得到患者的高度评价。所以我们在患者心目的权威性,享民性地位牢固,也不会惧怕任何同行无耻的诋毁和中伤。

  在此,我们将根据《民法通则》*百零一条、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侵犯法人名誉权、荣誉权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名誉、商品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相关司法解释将个人、新闻媒体,包括竞争对手均列为该罪主体给予刑事处罚。同时《刑法》第二三十一条规定:“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对于某些无良同行在此警告声明:如果不加收敛我们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赔偿责任、并申请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来维护我们医院的合法权益。

  哈尔滨五博胃肠医院建院五余年,风雨兼程十年如一日!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擦亮双眼,甄别真假信息,相信五博胃肠老品牌!而对于而已诽谤者,我们给予宽容,作为网络的先导者,希望你们肩负起责任,不要让利益遮住内心,还网络明亮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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